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郑清友(山东沂南人)同志逝世
来源: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时间:2017-04-03 15:47:41 | 浏览:11399次
中国共产党党员、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,原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郑清友同志,因病医治无效,于2007年7月12日5时35分在杭州不幸逝世,享年86岁。
郑清友同志,1921年11月出生,194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山东省沂南县人。郑清友同志参加革命后,先后在沂南县长山区、依汶区工作,历任青年抗日救国会会长,民兵队队长,民兵联防大队副大队长,武装部干事、副部长、部长、区委委员等职。1949年3月奉命南下后,历任余杭县人民政府武装科科长、分区委员、区长,余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处检察员、副处长,杭州市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区委委员,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区委常委、区委副书记兼小营巷街道党委书记,杭州市政法办公室副主任,市公安局党组成员、审批处处长,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等职。1984年3月离职休养。
郑清友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2007年7月18日上午在杭州殡仪馆举行。省检察院、中共杭州市委员会、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、市政协、市委办公厅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老干部局、市政法委、市检察院等单位和省市领导王国平、吴春莲等,以及中央、省、市老同志王芳、翟翕武、袁芳烈、胡灿时、朱昌森、李木天,还有部队领导和老同志王教成、陈传发、李忠才以及郑清友同志的亲属、生前好友等敬献了花圈。
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、市委老干部局、市检察院等有关单位领导及代表、郑清友同志的亲属、生前好友共200余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。(杭州日报)